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股份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杠杆收购。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和无记名,记名债券转让需背书,无记名债券转让即生效。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和杠杆收购。其中,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需要在债券上背书并交付债券,而无记名债券则可以立即转让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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