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分割。如果妻子去世,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丈夫可获得共同财产的一半,另一半作为妻子的遗产,由妻子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丈夫作为妻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视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多少,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的全部或部分。如果认为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话,可以到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