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证件材料: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