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限行吗 |
释义 | 合肥目前是不限行的,只有在空气重度污染的情况下合肥才有限行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如下: 1、合肥市环保局就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预案,合肥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最严重时,将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空气污染最严重时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时的响应措施,这是最高级别的预警和响应。此时,除了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加强防护外,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 2、建议性措施包括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等;强制性措施则包括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提高到每天8次以上,禁止物料、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重型货运柴油车上路行驶。此外,还会增加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视情调整作息时间;卫生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24小时值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