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身上一点疤都不能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上有疤痕,是否能当兵,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面颈部的纹身,或者是两厘米以上的疤痕,或者身体暴露部位超过三厘米以上的疤痕,或者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仍有明显的疤痕,影响军容的,都不能当兵。其他部位的疤痕或者纹身不影响正常的功能和形象的,一般是属于合格。白斑患者穿短衣服时,身体裸露部位的白斑直径不超过一厘米,非暴露部位直径不超过两厘米,也属于合格。色素痣不影响外观的,也属于合格。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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