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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有什么内容
释义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是: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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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