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淮滨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淮滨县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6]132号文件批准我县征收桂花办事处立城社区、新村社区、毛庄社区、郑营社区集体土地土地190.692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现将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淮滨县新增国道328线淮固交界至淮滨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淮河大道北侧。 三、被征地村(组)、地类和面积:立城社区42.3855亩、新村社区61.3335亩、毛庄社区31.3155亩、郑营社区55.657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费种类、数量、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1、立城社区本批征地土地补偿安置及青苗补偿计35700元/亩,补偿金额计151.3162万元。地上附着物数额:本批征地范围地上附着物补偿合计211.9275万元(按50000元/亩匡算不包含房屋拆迁费用)。 2、新村社区本批征地土地补偿安置及青苗补偿计35700元/亩,补偿金额计218.9606万元。地上附着物数额:本批征地范围地上附着物补偿合计306.6675万元(按50000元/亩匡算不包含房屋拆迁费用) 3、毛庄社区本批征地土地补偿安置及青苗补偿计35700元/亩,补偿金额计111.7963万元。地上附着物数额:本批征地范围地上附着物补偿合计156.5775万元(按50000元/亩匡算不包含房屋拆迁费用) 4、郑营社区本批征地土地补偿安置及青苗补偿计35700元/亩,补偿金额计198.6973万元。地上附着物数额:本批征地范围地上附着物补偿合计278.2875万元(按50000元/亩匡算不包含房屋拆迁费用)。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本批征地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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