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投资的企业实体,有责任有义务建立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八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