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内严重警告第二年考核等次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法律依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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