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增加国内人才引进的八项具体措施中 对于在新区工作和生活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新区将给予居住证特别奖励积分。 2、对于在新区的各类人才 新区将缩短居住和调动年限,对于在新区工作不少于3年的人员 居转户年限将从7年缩短到5年 如果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布局,经过新区管委会推荐的用人单位和新人才 并且在新区工作不少于2年居住和转移期限由7年缩短到3年。 3、新区将负责直接引进和落户人才的审批,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申请永久居留 或者留学回国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条件的人才 用人单位可向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经新区管委会审批后直接落户 4、高级技术人员可以引进并且直接定居 获得过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专家称号等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可以不受技能人才名单的限制直接在国内引进和定居。由于重点院校及缺人才,新领域将直接引进和落户,根据重点行业布局和实际发展情况,管委会建议将本地区用人单位列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名单,纳入急需的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以直接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