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多分财产 |
释义 | 以下情况下离婚可多分财产: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其他违法行为。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提供的证据有: 1.能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能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能证明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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