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午回家吃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否承担全责? |
释义 | 中午回家吃饭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算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正常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劳动者或其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和事故发生情况等材料。申请材料不完整时,劳动保障部门会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法律分析 一、中午回家吃饭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算工伤吗 1、中午回家吃饭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属于正常上下班,并且在上下班经过的路段,就属于工伤。 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受伤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申请时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成立,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午回家吃饭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果属于正常上下班并在上下班经过的路段,可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未申请的情况下,劳动者或其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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