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律师执业] 律师在看守所的所见所闻
释义
    看守所,一个羁押涉嫌犯案者的地方,一个多年来身处公众视线之外的地方。高墙之内是怎样的环境?里面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仅有少数与其有接触的人群能略知一二。频繁奔波于不同的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刑事辩护律师们,便成了看守所的最佳观察者之一。
    十多年前在云南工作过的知名律师张*鸿,两年前开始在微博上发文,陆续回忆他见过的看守所,组成了一幅《看守所百态》。其中在云南一些看守所的经历,听起来充满传奇色彩,甚至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十多年来,云南的看守所有着怎样的变化?面对记者,张*鸿曾经的同事、现仍在云南工作的刑辩律师龚*钢做了最好的补充。
    “躲猫猫”促使看守所人性化
    龚*钢发现,昆明市看守所安了视频系统,被拘押者的家属可以看到亲人的状况了。
    看守所与监狱不同,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未决犯是一群等待法院裁决是否有罪的人。进了监狱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具体刑期,但看守所里的人羁押时间不定,从几天到数年不等;监狱允许在押人员的亲属探视,但看守所则绝对不允许。
    刑事辩护律师龚*钢在云南工作多年,2010年赴美国进修。去年回来后,他发现昆明市看守所有了变化——“居然”安装了视频系统,可以让被拘押者的家属通过视频,看到亲人在看守所的状况。他发现,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对云南看守所系统触动比较大。事发后,云南多数看守所的条件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可视化系统,便是昆明看守所管理越来越人性化的体现。
    不过,各地的看守所不论软件还是硬件,依然存在巨大差别。
    十多年前张*鸿在云南工作时,发现边境地带由于毒品案太多,死囚很常见,常常没有特别的管束措施。他在西双版纳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曾靠在水泥乒乓球台上,依次会见过三名坐在球台旁边石墩上的死囚。
    同样是十多年前,张*鸿在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当时还叫中甸)遇到了他从业以来见过的“管理最宽松的看守所”。他回忆,那是几个青年打死一个小偷的案子。他走到几个正烤火的人面前,说“我是律师,想会见”。便有一个人站起来给他办手续,之后对着其他烤火的人喊了一声,然后又站起一个人来,说:“我就是当事人了。
    现在回想起来,张*鸿仍然记得自己当时震惊万分。当事人跟他一起来到一间四面漏风的土屋里,那就算会见室了。张*鸿问了那青年几个问题,青年人无法回答,兀自站起来走到门口,朝院子里用藏语喊了一声。一会儿又过来一个人,说“有事就问我”。原来这人是那青年人的哥哥、案件的主犯。后来,青年人的哥哥被判了死刑。
    龚*钢也曾经在云南的一个偏远县城遇到过相似的情况。但那都是在条件不完善的偏远地方。在昆明这样的大城市,看守所对死囚的管束措施则是严格按照规定。一审死刑,二审在复核期间的拘押人员都要戴脚镣。会见时,看守要把它锁好,之后才能离开。
    昆明市看守所的会见室,以前都是用玻璃隔开,声音传递效果很不好,律师与当事人谈话,有时需要隔空对吼。有时候会见的律师多了,声音还会相互干扰,只能先等旁边的律师喊完,自己再喊。
    再后来,为了方便说话的效果,看守所便在玻璃上开了小洞。声音效果稍好了一些。省司法厅曾过问这事,要求看守所的隔离设施做些改进。但是,看守所属于公安系统,不属于司法厅管,司法厅只能站在律师的立场,建议将律师会见室内中间的玻璃去掉,要求看守所避免监听、监视。最后落实下来,多数看守所只采纳了“取消玻璃”这一条。
    按照国际惯例,监听、监视是不被鼓励的,一般情况下允许看守看得见,但不允许看守听得见。但在我国,没有明文法律条例规定不允许监听、监视。
    再到后来,看守所会见室里的玻璃换成了细铁丝网,说话无阻碍了。但是律师隔着铁丝网从外面看里面的人,总感觉人的面部有点变形。有的看守所玻璃未取消的,仍用电话通话。不过,无论是隔着玻璃还是隔着铁丝网,律师做完笔录后都无法将文件递给当事人签字。龚*钢曾尝试让看守帮忙递进去,但总是很麻烦,最后只好免去签字环节。
    有的看守所,要在律师进去前对其进行搜身;有的律师使用金属名片,在搜身时都会被搜出来,暂扣代管,那是检查严格的。但也有看守所出现律师给当事人递烟,甚至送汉堡包的情况。
    律师与警察,会见待遇大不同
    律师的会见室少,警察的提审室多。很多看守所都有这种现象。
    在云南,不同的看守所,手续和程序都不一样。《律师法》规定,律师只要拿着委托书、律师会见证、律师执业证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办理会见。但是《律师法》管不着看守所,有的看守所会遵照《律师法》的规定办会见手续,有的看守所会直接拒绝律师会见,把律师打发到办案机关去办审批。
    昆明有一位律师曾为“会见当事人难”的事提起诉讼,此后昆明市公安局便统一做出调整,不需要律师去办案单位办理手续,只需要去分局的法制科申请,由法制科与办案民警联系。但这样办的程序仍然不算简化。
    在云南,有统一规定的只有昆明市,其他地方看守所的会见问题仍然不是统一的。律师去会见当事人前,需要先打听清楚当地看守所要办理会见需要怎样的手续,否则只能白跑一趟。
    昆明周边县区的很多看守所不关女嫌疑人。在这些地区犯案的女子很多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例如有个案子是晋宁在办,但是嫌疑人被关在市里,提审时办案人员便要跑很长的路,律师会见也要来回跑。
    警方人员去看守所见犯罪嫌疑人时,按规定必须穿警服,必须两人一起。但在实际中,律师常常见到一个警察见当事人的情况。有时同案犯有四五个人,虽是两个警察一起去,但为了节省时间,两人常常分开办案,最后还是出现一个警察会见一个当事人的情况。
    律师在办案时常常发现,有的笔录很诡异——一个警察在同一时间里给不同的人做笔录。出现这种情况,只要律师能指出来,这份笔录就是无效的。但也有“经验丰富”的警察,在笔录上签字时,故意把时间错开。
    在很多看守所,都有律师的会见室和公安的提审室分配严重不平等的现象。在云南,条件好点儿的看守所,律师的会见室有三到四个,但警察的提审室则有很多。多数时候,律师排着队等着会见当事人,时间拖长了,看守还要提醒律师“能不能快点”,然而此时,警察的提审室却基本是空着的。
    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之后,看守所对新进羁押人员的体检做得很严格,身上有什么伤或病,都要明确记录。刑讯逼供一般很少发生在看守所里,而更可能发生在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前。若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遭到刑讯逼供,可以立即向看守报告。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声誉,看守所都会尽量避免这种事发生在所内。
    看守所里的吃住与劳动
    张*鸿经常在一些看守所闻到萝卜汤的味道。他认为,这是因为萝卜易洗、易烹调的原因。
    以前的看守所监室,马桶就在睡铺边上,新来的人一般都先睡在马桶旁边。这些年,看守所的卫生设施有所改善。龚*钢有一次见一家看守所正在建设新的监室,发现新监室已经有了相对隔离的卫生间。
    龚*钢回忆,有一次,一个看起来挺汉子的当事人,一见到他就开始哭,诉说里面的人如何欺负他,大冬天一进去就让他洗冷水澡,问他要“孝敬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龚发现此人不再畏畏缩缩,而且气色越来越好。“感觉到他在看守所里的地还有一名涉嫌经济案件的当事人,第一次见到龚*钢时,哭着、闹着让律师给他办取保候审。后来,此人凭着自己的医学技能,在看守所给人看病、打针,活动相对自由,许多人讨好他,日子好过了,便未再提取保候审的事。到最后,此人得知自己马上要被释放时,淡定地说:“得赶快把他们孝敬的钱分一分。
    说到看守所的伙食,张*鸿经常在一些看守所闻到萝卜汤的味道,尤其是环境逼仄的看守所。他认为,这是因为萝卜易洗、易烹调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5: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