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离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离婚具体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而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完之后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就离婚协议书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向法院证明感情破裂即可。 一、孩子出生多久后男方可以要求离婚 男方在孩子出生一年之后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原因如下: 1、在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或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存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时,男方也可以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要求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 2、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3、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双方都同意离婚。 二、三年没同居了就不能离婚吗? 三年没同居离婚办理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当事人提供可以证明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三年的相关证据,法院认定是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 三、离婚怎么离最快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手续办理最快。 1、当事人若达成离婚合意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并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2、若双方诉讼离婚,则需要经过法院调解和审理,一般时间为3到6个月。且必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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