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应如何计算累犯 |
释义 | 累犯的计算和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有其他未判决的罪,应撤销缓刑并判处相应刑罚。累犯不适用缓刑,但对于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宣告缓刑时,可限制犯罪分子特定活动、区域和人员接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需执行附加刑。 法律分析 一、缓刑应如何计算累犯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消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65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66条规定:【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二、累犯是否可以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但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宣告缓刑时,可以限制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活动范围和人际接触。然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因此,在刑法执行中,对于累犯的处理和缓刑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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