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