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失信法人怎么办 |
释义 | 1.沟通计:通过委婉的手段,向法定代表人做好沟通工作,让他明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会对公司未来、当前上马的项目带来多大的影响。 2.变通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想退位,还有变通手段,他可以隐名持股,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同意法定代表人将股权转给他的相信的人。 3.兵变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同意转,那么你们股东可以进行起诉,也可以通过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撤换掉他。 4.绝杀计:作为失信人通常是有债务未还,把这个法定代表人有股权的事情举报给法院,然后让法院执行局把他股权拍卖掉,你们几个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可以很便宜的收掉这个法定代表人的股权。公司失信对法人影响 公司失信对法人影响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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