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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房子能出租
释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一、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没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的无效;房屋为共有产权无共有人同意租赁证明的无效;无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证明的无效;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无效;出租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的无效。
    二、租赁房屋合同需要带备案吗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二)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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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