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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维修基金邻居不签字怎么办
释义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其他业主不签字,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1、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的方案;
    2、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3、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4、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可以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维修基金。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只有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使用维修基金,就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有业委会的,就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通过,决定动用维修基金。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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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6: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