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 2、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二、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林木主管部门核发的树木砍伐证明; 3、更新补种树木的方案书; 4、安全保障措施; 5、公路施工方案。 三、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设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四、桂林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11-2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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