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非正常户严重吗 |
释义 | 严重。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税务登记证件将失效。首先去登录税务官往查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非正常,如果是因为税务逾期,就补税;如果是因为地址问题被列入非正常户的就去找所属的专管员解决就好。 一、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被税务部门通知并超过其规定时限未改正且无下落、无法强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二被认定了非正常户的后果 1、暂停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4、没有欠税且没有未收缴发票的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 5、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 6、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年度直接判为D级,并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决非正常户的办法 1、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常状态的理由; 2、按需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如果税务机关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4、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往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发。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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