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酒店中午12点退房的规定不是一定的。如果再睡一个小时的话,就要加收半天的房费。部分城市,宾馆酒店在退房方面的规定已经有了明显的松动,但这种松动还不是很“彻底”,如厦门市的一些大型的星级酒店将退房时间延迟到下午5点,青岛市的一些宾馆酒店则根据客人的实际需要来确定退房时间。如头天入住酒店,第二天中午12点钟退房的话,在这之前算一天房费,超过12点退房就要加收半天的房费,超过18点退房的话,那就要加收一整天的房费了。 法律依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第四条 饭店应当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 饭店由于出现超额预订而使预订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