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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有哪些
释义
    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有以下这些: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一、没有证据可以举报偷税漏税吗
    1、没有证据不可以举报偷税漏税。这是因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相关部门时无法确定被举报的公司是否确实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所以并不会受理举报。故此在举报之前,必须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诸如纳税申报表等能够证明逃税事实存在的证据。
    2、法律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条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
    二、偷税漏税的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偷税漏税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行政处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如下:
    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处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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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