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出现了法定解除事由时,承租人有权请求法院解除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有合理的期限;法定其他情形等。 一、房租押金可以提前终止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也终止;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合同终止。 二、房屋租赁合同分户后多长时间生效?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不约定租赁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商场租赁合同多长时间 商场租赁合同的期限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但是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约定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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