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投诉社区疫情防控 |
释义 | 如果疫情期间社区不作为的或是监管力度不够的,居民可以向所在地的防疫指挥部反映该社区的情况,会得到有效处理的。无论是居委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或是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全力抗疫,政府有关部门应督促社区工作人员。而市民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并积极配合社区和相关单位做好自身和家人的安全防护工作。 疫情防控不合理应该如何举报: 1、致电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拨打12345便民热线,进行举报。疫情期间,12345市长热线提供全天候人工客服在线服务,任何关于疫情的投诉、咨询、建议都可以直接拨打此热线反映问题。 2、经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举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此平台首页找到我要投诉,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根据界面指引填写诉求就完成了。 3、通过中国政府网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搜索并打开中国政府网平台,跳转至首页面后,点击互动板块,随后选择界面中的我要留言选项,在阅读完须知后,填写个人信息及投诉诉求就可以了。 4、通过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上举报反馈。在搜索引擎搜索并打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疫情防控线索征集”平台,在此页面中选择我要留言,点击相对应的主体的反映问题通道选项,并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有效“登录”,用户在阅读完须知后,在留言内容表里填写投诉问题就可以了。 5、在国务院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投诉举报。打开微信app,找到微信页面下方我的选项,接着点击支付,选择页面上方的城市服务,打开手机定位/手动选择城市位置,之后就可以选择疫情专区板块,进入此板块后,找到征集疫情防控线索小程序,进入此小程序后,需阅读相关公告,之后再次点击我要留言选项,实名认证后,根据页面所给提示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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