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监事职责和权限
释义
    公司监事职责和权限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和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9: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