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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让单位补缴20年前的社保吗
释义
    能让单位补缴20年前的社保。社保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但是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无年限限制,无论多久都可以补缴。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为什么能让单位补缴20年前的社保?
    只要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作为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当然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正常的补缴企业单位拥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他也是不可以推卸的。所以说企业单位是可以来完成相应的补缴的,当然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是企业单位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所以说企业单位是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的。
    当然在补交的过程中,除了这个企业单位所承担的费用和滞纳金的费用以外,那么其实我们个人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大概是交费总额的1/3左右,所以说好比要补交10万块钱的费用,那么你个人至少需要承担35,000块钱左右。这笔钱我们是不可以推辞的,因为毕竟是我们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所以说企业单位只要是具备了补交的条件,那么作为社保部门来说,都是可以接收的,在接收的过程中,那么我们个人也需要一次性交纳完成所需要的费用。
    然后你就拥有了累计20多年的缴费年限,当然只有在职期间,并且是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才具备这样的补交条件,如果说不是由于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中断缴费,而是你个人原因造成的中断交费,那么就不能够进行补交了,所以说这一点是需要格外注意的。有些人认为自己中断交费,或者说自己从来在20多年之前没有交纳过社保,现在想要交费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必须是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社保的中断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补缴。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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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