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老人房产问题 |
释义 | 老人去世后,合法继承人需办理继承手续,确权后获得房产权。凭死亡证明和公证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子女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继承人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老人死了,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确权后,由死者合法继承人得到住房产权,在拿到房主死亡证明以及该公证书之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老人房产继承与财产规划:保障长辈权益的有效策略 老人房产继承与财产规划是确保长辈权益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一挑战,有几个关键策略值得考虑。首先,老人应及早制定遗嘱,明确房产继承意愿,确保财产分配合理。其次,与家人协商并咨询专业律师或遗产规划师,制定全面的财产规划方案,包括财产转移、赠与、信托等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此外,确保房产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最后,定期评估和更新财产规划,以适应家庭和法律环境的变化。综上所述,通过继承规划和财产管理,我们可以保障老人的长辈权益,并实现财产的安全传承。 结语 老人房产继承与财产规划是确保长辈权益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通过制定遗嘱、咨询专业律师和制定全面的财产规划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确保房产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定期评估和更新财产规划,适应家庭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实现财产的安全传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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