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 |
释义 | 法律分析: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保持荣誉的职工,在退休时,由单位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 2.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比照退休执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可按照此款规定执行。 3.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由单位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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