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走失福利院是否需要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福利院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事人与被告福利院之间如果没有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但是在当事人按照约定,交纳了相关费用后,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实践性的口头服务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父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不受他人的干涉。在其作为福利院的服务对象,进入福利院后,在获得生活上照顾的同时,应当遵守福利院的有关规定,出入福利院,应当征得福利院的同意。但其在未取得福利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福利院,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福利院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一、有偿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有偿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要求了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规范了当事人承担义务和责任以及在合同受益人之权益法律保护程度上。 (一)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在有偿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就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二)当事人承担义务和责任。在有偿合同中,行为人承担着较重的义务与责任。一般来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抽象轻过失责任,也就是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对故意、重大过失、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等一切过错负责。 (三)合同受益人之权益法律保护程度。法律对有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比无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较高。如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就是受让人依有偿法律行为受让动产的占有,如果该受让人系依据无偿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则其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二、工作补贴都有哪些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比如井下津贴、野外工作津贴、高温津贴、海岛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等;2、保健性津贴,比如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3、技术性津贴,比如特级教师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4、年龄性津贴,比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5、其他津贴,比如伙食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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