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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金庸版权费多少钱
释义
    金庸的作品被搬上屏幕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回了,可金大侠亲自出马探班的还不多见。前不久,金庸来到无锡中视外景基地,探访正在这里拍摄的央视版的《笑傲江湖》。有记者问金庸下回会不会一元钱把其它著作的影视改编权卖给中央台,金庸说很可能会卖,不过不是一元钱,有可能是一亿,因为从目前的市场形式来看,这部《笑傲江湖》应该会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
    被誉为武侠小说大师的金庸先生,从《书剑恩仇录》开始,十五年创作了十四部武侠小说,《笑傲江湖》是其中的第十三部。《笑傲江湖》是金庸小说被改编次数较多的一部,多家电视机构的争拍,使《笑傲江湖》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最后金庸收取了象征性的一元钱,把电视剧改编权卖给了中央电视台,使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首开拍摄金庸作品的先河。
    导演黄建中告诉记者,金庸是大作家,是本世纪拥有最广大华人读者群的武侠文学大师。他的作品一是文化感特别强,富有神奇的想像力;二是故事迷人;三是有崇高的格调;四有深邃的思想;五是通俗而不媚俗。尽管港台过去直到现在,一而再、再而三地把金庸作品搬上荧屏,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要把这部金庸的名著拍成既要观赏性、娱乐性强,又要让专家看了叫好,认为这是真正的金庸作品的电视剧。
    业内人士指出,一向不染指武侠片的央视这次和金庸合作,意义重大。这表明重视市场需要,重视观众的欣赏需求,重视荧屏电视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三性统一,已成为从业人员的共识。然而,金庸的著作的影视改编版权费已从一元钱飙升到一亿元了。
    一、什么是转让著作权
    转让著作权实际上转让的是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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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9: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