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警戒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手铐、脚链、警绳等警用器械。主要是制止和防范罪犯危险行为的发生。警戒具由狱政科统一配发, 警棍由监区统一保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时,可以使用警棍,罪犯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哄闹监狱,行凶暴动的;罪犯强行冲越警戒线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袭击警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五条 监狱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戒具: (一)罪犯有脱逃行为的; (二)罪犯有使用暴力行为的; (三)罪犯正在押解途中的; (四)罪犯有其他危险行为需要采取防范措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消失后,应当停止使用戒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