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回扣一般是如何立案的呢 |
释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或者是有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拿回扣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能立案 拿回扣立案的条件有: 1、必须是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单位如果违反规定收受了回扣、手续费,则不能以本罪行为论处。 2、必须是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倘若不是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如果工作之余,没有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为他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购买物质,以酬谢费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就不能构成本罪; 3、必须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如属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从事诸如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咨询服务等专门机构的人员,按视收取手续费的,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4、收取了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这里的各种名义,是指依规不能收取的任何形式的费用。 帮人介绍项目拿回扣违法吗 帮人介绍项目以利润分成形式拿回扣不违法,以索贿受贿行贿形式拿回扣违法。违法拿回扣不满三万元情节较轻的,不构成犯罪不予判刑,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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