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 缴费基数上调的新规定如下。 济南 市人社局、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为5333元。根据《 社会保险法 》及有关政策规定,济南市2017年度 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确定,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200元,上限为15999元。 据了解,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后,济南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有所增加。新缴费基数适用周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其中,参保单位最低缴费额增加,2017年7月起,济南市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下限由2930元调整为3200元。济南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余额不足的将无法完成银行扣款,从而影响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