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将车辆上所绑定的个人信息解除,和所绑定的驾驶员脱离关系,一个驾驶人可以绑定备案三台汽车,并且是非本人名下的,而一辆机动车,可以被三个驾驶人所备案,如果超过了这个人数,需要解除之后再进行绑定。 车辆解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应当同时提交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