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一方赠与的财产能要回吗 |
释义 | 恋爱期间,一方赠与的财产是否能要回来,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当事人在恋爱期间,将财产赠与对方的,在赠与后,财产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当事人赠与的财产还未交付的,就可以不用履行赠与义务了,财产已经交付的,对方必须有法定的过错,赠与人才能要回财产,对方没有过错的,赠与人不能要回财产。 一、赠与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能不能再要回来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再要回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彩礼的认定是怎样的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 “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