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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可以领养一个孩子?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一、提出申请。收养的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第二、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之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第三、登记。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规定的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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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