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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释义
    质量保证金比例,一般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不得高于工程总价款的3%。约定保函的保函金额,也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所以说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最好是不能高于3%,在3%的合理范围内,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如果超过3%,则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工程保证金比例
    工程保证金比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对保证金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建设工程建工合同无效,则保证金应该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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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7: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