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的精神赔偿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因强奸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犯罪人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强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