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多久到 |
释义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但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具体情形: 1、预告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无需说明任何法定事由,只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同时为防止劳动者滥用这一权利而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或违反劳动合同中应当遵守的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无须预告的解除。即劳动者不需提前预先告知用人单位,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对因用人单位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并有权提请有关机关追究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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