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给工资怎么办 1、了解及知道的是与用人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到劳动保障局去反映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现象,经过劳动保障局等第三方的调解,调解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是没有与单位签劳动合同的,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拖欠工资的一般情形 1、如果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比如说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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