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如果保险公司未询问或未明确告知告知义务,投保人可以主张合同有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体检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投保人隐瞒病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溯至保险合同成立时退还已交保险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和问题。未如实告知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交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书面健康告知和医学体检报告等资料。保险人违反前款规定未及时审核或者未按照书面健康告知要求办理理赔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保险费,但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的情况和问题的除外,如果保险人已经承诺不行使解除权,则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