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基本原则及确定的因素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基本原则 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基本原则大致包含如下几项原则: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则,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让侵权人得到惩戒,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3.法官有限度地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二、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因素 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种: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 2.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三、精神损害慰抚金的分配规定 精神损害慰抚金的分配原则是指当受害者死亡时,赔偿给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慰抚金分配应当遵循的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分配给第二顺序继承人。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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