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姑舅表姊妹的子女是可以结婚的,姑舅表姊妹的子女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是不允许结婚的。以老表的子女为例,子女算一代,两个表亲算一代,表亲的各自父母算一代,表亲的祖父母算一代。 因此,由此可看出两老表的孩子属于四代血亲,已经超过了三代,是允许结婚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