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通过提出控方证据非法获得的抗辩来抵制控方证据的使用。法律上规定,非法获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所、财物等,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控方取得的证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控方取得的证据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被告人可以引用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明其非法性,抗辩控方证据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