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一亩地多少钱 |
释义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征收土地前需进行现状调查,并公告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耕地、基本农田、林地等的补偿标准分别为5.3万元、5.8万元和13.8万元。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的补偿标准为13.6万元。空闲地、荒山等的补偿标准为2.1万元。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方案不合法,可要求修改。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政府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7.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8.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征收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5.3万元、5.8万元和13.8万元每亩,而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13.6万元每亩。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1万元每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信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果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进行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并与地方政府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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