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止留薪期是什么 |
释义 |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工伤只会发基本工资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另外关于工资的发放期限,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目前我国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对应具体伤情,参照该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 同时法律规定,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经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我们可知,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工伤职工之前的工作待遇,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