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垃圾堆放处置管理标准 ?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包括但不限于开槽渣土、级配砂石)、弃料以及其他固体废物。 【法律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第七条 本市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异地处置调剂补偿机制。区人民政府每年年初根据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管理目标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年度产生总量和处置总量;建筑垃圾产生总量超过本行政区域处置能力,确需跨区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协调有处置能力的区进行异地处置,并由建筑垃圾转出地的区政府承担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费用。异地处置补偿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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