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释义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6月6日印发,共三条,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4、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5、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6、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哪些是必要基础设施:“除了公路运输网之外,还有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如电网、水利等)。” 综上问题所述,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如上所示,建议相关的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第一条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9: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