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性功能障碍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
释义 | 夫妻性无能可起诉离婚,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共有财产可通过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无法达成协议,可进行实物分割或对折价或拍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若分割所得的财产有瑕疵,其他共有人需分担损失。 法律分析 一、老婆性无能可以起诉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见》来处理该类问题。该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而判决离婚前提是主张离婚一方要能举出完整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二、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 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如下: 1、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候,可以协议分割; 2、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藏匿,挥霍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三、民法典对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为可分物时,按各自的份额或平均地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的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 《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结语 离婚案件中,当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等无法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时,可以以此为由申请离婚。在分割共有财产时,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同时,若分割所得有瑕疵,其他共有人应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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